中国公布条例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共34条,自4月1日起施行。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涉密单位周边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应当事先征得相关涉密单位同意。明确对保存期限届满后已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严格规范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权限、程序。要求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时严格保护个人、组织相关信息。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权益。
—— 中国政府网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共34条,自4月1日起施行。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涉密单位周边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应当事先征得相关涉密单位同意。明确对保存期限届满后已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严格规范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权限、程序。要求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时严格保护个人、组织相关信息。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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