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在2026年1月10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对App、小程序及SDK的个人信息收集提出了更严苛、更具可操作性的监管方案。新规要求应用权限申请必须与当前功能直接相关,实现“即用即领,完即退出”,特别是针对后台定位、麦克风及相册权限,严禁超范围及高频索要。应用必须通过“结构化清单”清晰展示收集目的与频率,禁止冗长晦涩的协议文字。月活跃用户超千万的App,修改隐私规则需提前7天公开征求意见。明确App开发者对第三方SDK承担审核及连带责任。App 中生物识别信息须本地化存储,账号注销“零壁垒”,个性化推荐可“一键关闭”。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的,应用不得强制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厂商对掌握的属于通信秘密的个人信息,除法律要求外,不得对内容进行检查,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自规定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对在架存量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予以清理下架。
—— 中央网信办
在2026年1月10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对App、小程序及SDK的个人信息收集提出了更严苛、更具可操作性的监管方案。新规要求应用权限申请必须与当前功能直接相关,实现“即用即领,完即退出”,特别是针对后台定位、麦克风及相册权限,严禁超范围及高频索要。应用必须通过“结构化清单”清晰展示收集目的与频率,禁止冗长晦涩的协议文字。月活跃用户超千万的App,修改隐私规则需提前7天公开征求意见。明确App开发者对第三方SDK承担审核及连带责任。App 中生物识别信息须本地化存储,账号注销“零壁垒”,个性化推荐可“一键关闭”。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的,应用不得强制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厂商对掌握的属于通信秘密的个人信息,除法律要求外,不得对内容进行检查,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自规定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对在架存量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予以清理下架。
—— 中央网信办